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预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线、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3、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对这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意味着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
1、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具备届时有效法律和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其他机构投资的人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的人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这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承销总干事)协商确定。若在发行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则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这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一定调整。
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承销总干事)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这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47,783,896股,按此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4,335,168股(含本数,以下简称“发行数量上限”),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回购注销股票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7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章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9、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章 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之“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填补措施及相关的主体承诺”。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0、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日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储能变流器(Power Conversion System),可控制储能 电池组的充电和放电过程,进行交直流的变换,在无电 网情况下可以直接为负荷供电,实现对电网有功功率和 无功功率的调节。根据应用场景可分为工商业PCS、电 网侧PCS等
直流电动汽车充电桩(或称非车载充电机)。一种固定 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直接输出可调直 流电给车载电池进行充电,输出的电压和电流调整范围 大,功率较大,充电速度快,俗称“快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全球开启碳中和行动,新能源汽车与储能行业进入加速发展新阶段 近年来,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各国政府已达成共识,加速向清洁能源转型。我国提出了在 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欧盟则发布了《欧洲气候法案》等新能源发展政策,要求成员国与 1990年相比,203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至少削减 55%,并在 2050年实现全欧盟范围内的碳中和;美国政府亦宣布重返《巴黎协议》,承诺到 2050年实现碳中和。
目前,大量碳排放来自化石燃料的燃烧排放,其中经济发展带动的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使得交通运输行业的碳排量居高不下,而在交通领域碳排放中,道路交通(机动车)占比达 74%,是交通行业最主要的碳排放来源。因此,推进道路车辆由传统燃油车向电动车转型,减少机动车碳排放,将对能源转型及低碳经济影响深远,并受到世界各国积极响应,成为各国推进减碳的共识。
在此背景下,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销量呈强劲增长趋势。根据 EV-Volumes数据显示,全球新能源车销量在 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分别突破了 300万辆、600万辆和 1,000万辆;2022年度全球新能源车销量达到 1,052.2万辆,同比增长 55.46%,2012-2022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55.78%。与此同时,EV Tank预计全球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在 2025年和 2030年将分别达到 2,542.2万辆和 5,212.0万辆,渗透率将持续提升并在 2030年超过 50%。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也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新能源汽车销量数据持
续上升,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已达到 688.7万辆,同比增长 93.4%。在双碳目标的助推下,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普及度将进一步提高,行业持续高速发展,亦将有力带动产业链实现高速增长。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 2021年 7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主要目标是到 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 30GW以上;到 2030年,将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伴随着国内能源结构的变革与推进,储能正赋能电网侧、发电侧、工商业侧、用户侧等多个应用场景。
当前我国储能产业依托于政策、市场等因素驱动,已开始进入发展期。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数据显示,截止至 2022年底,我国已投运的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 59.4GW,同比增长 37%。其中新型储能继续保持高增长,累计装机规模首次突破 10GW,超过 2021年同期的 2倍,达到 12.7GW,市场发展迅速。储能装机需求的快速增长将带动储能电池及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中规划建设目标,车桩比需基本达到1:1。2017-2021年我国新能源车桩比基本维持在3:1附近,2022年达到2.5:1,而公共车桩比在7:1-5:1区间波动,车桩比整体尚处高位。2022年,我国新建成65.1万个公共充电桩和194.2万个私人充电桩,充电桩保有量也分别达到179.7万个和341.21万个,但仍不能满足未来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而且现有充电桩多为充电较慢的交流充电桩,具备快速充电能力的大功率直流充电桩数量较少。充电效率慢、充电设施少已成为影响当前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建设具备快速充电能力的新型充电基础设施成为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必要条件之一。
公安部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仅为153万辆,至2022年已上升至1,310万辆,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53.64%。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其保有量规模将迅速扩大,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需求量仍存在较大发展空间。根据EVCIPA及亿渡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充电桩市场规模为418.7
亿元,同比增长超55%;预测到2026年底,我国充电桩市场规模将达到2,870.2亿元,5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37.22%。
综上,基于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与新能源汽车发展匹配不足的现状,未来充电桩特别是直流充电桩的市场规模有望实现持续快速增长。
随着全球能源转型的持续推进,各种低成本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不断发展,能源行业正在经历深刻变革。提高风力、光伏等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速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是重要的战略举措。但由于风力、光伏发电天然受到风力大小、光照强弱的影响,电能输出存在波动性和不可预测性,因此为维护电网稳定运行,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对于储能尤其是新型储能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储能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的源、网、荷、储各环节,各类储能应用场景商业模式将逐步成熟,为“可再生能源+储能”模式的推广提供了机遇。
在各类储能应用类型中,电化学储能具备地理约束条件小、建设周期短、长寿命、高容量密度、高效率等优势,可灵活应用在电力系统中多个场景。同时随着锂电池技术的持续进步其成本较高劣势将进一步得到改善,因此预计电化学储能,尤其是锂电池储能市场将加速发展。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表明,2022年全球储能市场延续2021年的高速增长态势,欧美、中国等主要市场多点开花,预计到2025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将逼近700GWh,到2030年将超过2TWh,市场将继续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根据GGII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达130GWh,同比增长170%,其中储能变流器作为储能系统的重要组成设备,同比亦实现了快速增长,2022年我国储能PCS产业规模增幅达248%。作为储能PCS出口大国,预计到2026年全球对我国储能PCS的需求量可达48.8GW,届时我国储能PCS的产能有望达到100GW,比2021年新增产能40GW,发展前景广阔。
由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提升了对快速充电的需求,通过“储能+快充”结合的模式,可以有效避免大功率快充的功率波动对电网的冲击,并充分享受峰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中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在此基础上,全国各地都积极出台了新型储能建设的政策,2023年3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智能化改造升级直流公共快充站,在公交、城市物流、社会停车场等领域试点建设直流双向充电桩,探索规模化车网互动模式……有序推进‘光储充换检’综合性充换电站建设”等,预计未来随着各地具体政策的落地,“储能+快充”的模式将得到快速推广。
4、锂电池市场渗透率持续上升,带动锂电池检测服务行业快速发展 (1)锂离子电池出货量稳步增加,市场持续扩大
EV Tank数据显示,2014-2022年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从72.7GWh增长至957.7GWh,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8.03%,2022年同比增长70.29%,全球市场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得益于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出货量的大幅度增长,中国总体锂离子电池出货量的全球占比进一步提升,出货量持续增长。2022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为660.8GWh,同比增长97.7%,在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的占比达到69.0%,相比2021年提升9.6个百分点。
锂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推动锂电池企业产能扩张步伐加快。为提升竞争优势以获得市场份额,企业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工艺品质,同时消费者也对锂电池提出更高的质量和安全要求。在此背景下,锂电池企业需要不断开发新型锂电池产品以满足市场要求,并且不断提高对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服务的需求,从而推动了锂电池检测服务市场的扩大。
(2)市场对锂电池安全性日趋重视,制造企业研发升级需求增长,促进锂电池检测服务行业迎来新发展
锂离子电池的制作工艺复杂,涉及的工艺众多,随着其在新能源领域的广泛应用,锂电池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具有一定危险性。据《中国应急管理报》报道,一般而言导致锂离子电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池热失控,造成热失控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电芯内部本身有缺陷,二是由外部撞击产生放热导
致热失控。提高电池一致性,是进行有效的电池热管理、保障电池安全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路径。因此锂电池制造企业需对产品进行高强度、高标准的检测,以提高锂电池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锂电池主要测试项目示例如下:
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强制放电,绝缘阻抗,表面电阻率测试,介 电强度,击穿电压试验,绝缘强度,内阻测试,自放电率,循环寿命,密 封性能,储存性能,可焊性,耐腐蚀性,存储特性等
高低温循环,燃烧,微波加热,低温,温度循环,易脆性,冷裂温度,变 形温度,热膨胀,耐燃性等
高空低气压模拟,盐雾试验,防水淋雨测试,砂尘试验,浸渍,低气压, 恒定湿热,交变湿热,高压蒸煮,耐爆炸,盐雾腐蚀,气体腐蚀,防霉 菌,太阳辐射,光老化等
当前,随着行业发展,市场对锂电池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要求不断提高,对检测服务厂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①锂电池功率提升、应用领域扩大以及生产成本降低,对检测系统的节能、效率和功率要求相应提高。传统能耗式检测系统,在充放电过程中需消耗大量电能,而采用能量回馈技术可大幅度降低能量消耗,节能效果显著。在检测效率方面,以优化检测流程及改进检测方法为主要方向。
②新兴高端锂电池应用提升对检测精度和稳定性的要求。随着新能源汽车制造技术的进一步提升,以及机器人、民用无人机、航空航天等新兴高端锂电池应用领域迅速发展,锂电池的一致性、容量密度、循环寿命及充放电倍率等性能要求更加严格,这也将要求锂电池检测服务商检测系统的检测精度和稳定性需要不断提高。
③内外双重动力推动标准化。锂电池检测行业下游客户众多,要求各不相同,具有多样性、个性化定制特征,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检测服务商的测试难度和测试时间。
综上所述,随着人力成本的持续增长,以及新能源汽车领域对锂电池市场的旺盛需求,下游锂电池制造工序和产品标准化程度持续提升,检测服务企业有内外双重动力推动产品向标准化方向发展。
为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巩固核心竞争优势,公司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通过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实现以下战略目的:
在传统能源资源日益紧张、生态环保需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之下,新能源汽车成为汽车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近年来,在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我国政府推出的一系列政策的引导之下,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得以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指出,产业需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的发展原则,以此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又快又好的发展,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近年来,我国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建设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产业链已较为成熟,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仍有待加强,尤其是在我国人口数量巨大、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望迎来加速发展时期。此外随着电化学储能技术的不断改进,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制造成本和维护成本不断下降、储能系统寿命不断提高,将促进电化学储能的大规模应用,电化学储能将成为全球储能产业新的发展趋势。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预计将大幅提高公司锂电池储能相关产品、充电桩相关产品及锂电池检测服务的产能,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以检测技术为核心的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关键部件专业提供商,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工商业储能PCS、电网侧储能PCS、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高压控制盒(S-BOX)以及锂电池检测服务的业务规模。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预计将提高公司电网侧、工商业储能、大功率直流充电桩及直流模块等业务收入的增长;丰富和完善公司检测服务技术平台,提升公司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提高公司的生产运营效率及响应速度,提升客户黏性;满足下游不断增长的需求,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技术水平,优化产品布局,在公司多年积累的锂电池检测设备领域的技术、市场、经验等优势基础上,多环节参与锂电池全生命周期,加深锂电池行业参与度,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等相关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新阶段,面对巨大的市场机遇,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提高技术实力,丰富产品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为此,公司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部分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补充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具备届时有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在发行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则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具备届时有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在发行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则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派息/现金分红:P =P -D
其中:P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0 1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47,783,896股,按此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4,335,168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真实的情况,与这次发行的保荐人(承销总干事)协商确定。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回购注销股票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明显的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这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这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日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3,7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不含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实际已发生的投资额部分)。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有财、刘作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明显的变化。
星云股份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这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在这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7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在这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这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不含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实际已发生的投资额部分)。
若这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本项目通过在宁德市购置新地块,新建生产制造和检测实验室基地,搭建先进生产线,购置先进软件系统及硬件设备,引进和培育专业人才,优化公司现有生产制造能力,进一步扩大工商业储能PCS、电网侧储能PCS、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高压控制盒(S-BOX)以及锂电池检测服务的业务规模。预计项目将提
高公司电网侧、工商业储能、大功率直流充电桩及直流模块等业务收入的增长;丰富和完善公司检测服务技术平台,提升公司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提高公司的生产运营效率及响应速度,提升客户黏性;满足下游不断增长的需求,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计划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实施。
项目总投资105,769.4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4,7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本项目已取得编号为闽发改备[2023]J010019号的《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
本项目用地已取得编号为闽(2023)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0778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
本项目已取得编号为宁区工信〔2023〕41号的《关于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本项目已取得编号为宁蕉环评〔2023〕6号的《关于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随着新能源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充电需求的攀升,电网的负荷将不断加剧。而逐渐普及的高压快充技术,对电网的功率冲击是电网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光储充检智能超充站”集光伏发电、储能系统、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动力电池在线检测系统和智慧能源管理云平台于一体,作为我国现阶段分布式储能技术应用的重要形式,是城市新型储能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协同发展的有效结合点,将有效解决充电负荷等问题。“光储充检智能超充站”作为新型储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形态之一,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也将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应用。
本次项目中扩产的工商业储能 PCS、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正是光储充检超充站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 3月,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福建省“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试行)》,其中提出:支
持“光储充检”新一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相关装备推广应用。公司作为福建省本土新能源领域企业,积极做出响应政策要求,扩大光储充检智能超充站配套的工商业储能 PCS、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等产品的生产规模,推动新能源汽车智慧出行服务持续升级。
2022年 5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电网侧储能的科学规划和有效监管,鼓励电网侧根据电力系统运行需要,在关键节点建设储能设施。据 CESA统计,2022年共计 20个省市/区域出台了电力辅助服务的相关政策,关于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定位和规划逐渐清晰。
储能变流器是储能系统的核心部件之一,对储能设施的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的高压储能变流器具有高转换效率、高功率密度、可在高过载下稳定运行等特点,可提升储能电站调频能力以提高储能电站的竞争力。本项目拟扩产的电网侧 PCS产品具有很强的电网适应性,可广泛应用于电源侧、电网侧等储能场景,可充分发挥储能系统对电网的支撑作用,提升区域电网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
高压控制盒(S-BOX)可将高压电源分配到各个执行器进行驱动,以协调驱动电机控制、电池管理、充电管理、直流转换、空调、电助力转向、制动等用电系统的电能转换和能量分配,同时还可实现电池短路保护、过载的快速断电保护、漏电保护等安全功能。随着锂电池行业技术的持续进步,新型电池不断问世,对电池的整体电能和电压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压快充已成为锂电池行业基本确定的技术趋势之一。高压控制盒(S-BOX)作为电池内部控制电能和电压分配的重要部件,其市场需求也将不断增长。
公司的高压控制盒(S-BOX)产品可用于储能电池和动力电池领域,适用于800V及未来更高电压的新型电池应用场景,符合电池平台高压化的技术趋势。
业将不断寻找具备高水平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服务商开展委托检测服务,对锂电池检测服务的要求也将不断提高,对检测服务的各项技术指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市场发展的机遇和客户的检测需求,为了扩大公司检测服务的产能,实现公司检测服务业务发展战略,继续保持并提升公司在锂电池检测服务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需要加大对锂电池检测服务业务的资金投入,扩大检测服务的业务规模,保证检测服务业务的积极增长。
在原有锂电池检测服务的基础上,公司将积极把握政策变化趋势,布局锂电池强制检测认证服务业务。2022年 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将“根据技术和产品发展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将安全风险较高的锂离子电池、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纳入强制性认证管理”。随着国家锂电池强制认证政策的逐步落地,公司可在原有检测服务业务的基础上,充分抓住宁德市当地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众多的地域优势和客户优势,拓展新的检测服务业务类型,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检测服务业务的规模和技术水平,顺应公司现有检测业务的发展趋势和客户高标准多元化的要求,以满足日益攀升的客户需求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实现公司检测服务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进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与下游企业同方位布局,加快生产响应速度和市场反应灵敏度 随着新能源产业在宁德市的快速发展,叠加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支持,宁德市吸引了大批锂电产业链企业布局。根据宁德市统计局数据,过去十年,宁德市在锂电新能源产业方面先后引进建设 80多个产业链配套项目,目前宁德市已基本形成以宁德时代和新能源科技为龙头的,具有全球领先地位的锂电新能源产业集群,已建成投产和在建电池总产能合计超300GWh,产业布局总产能500GWh。
此外宁德市统计局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1年,宁德市已有锂电产业链规上企业 41家,完成产值 1,580亿元、增加值增长 92.1%。
本项目计划在宁德市设立生产制造及检测基地,在客户所在地就近投资建设,从空间和时间两方面贴近客户,与下游企业同方位布局,不仅能够有效降低成本、缩短供应链周期,还能够有效提升沟通效率、及时地与客户沟通,有利于形成及时、有效、紧密的合作关系,持续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保证了客户服
业务规模的不断壮大对公司在宁德市的生产及检测场所的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公司在宁德市的运营场地较为分散且均为租赁所得,难以匹配公司未来产能和检测服务的需求扩张、以及随着规模扩大而来的更高水平的经营管理和生产管理要求。
相比租赁场地的方式,建立自有生产制造及检测基地,可提升公司业务规划和布局的自主性以及生产经营管理的稳定性,逐步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生产供应和检测服务的稳定性。同时,在宁德市自建生产制造及检测基地也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对将来公司订单的获取和业务的拓展具有积极作用。因此,本项目拟在宁德市建设自有生产制造及检测基地,是提高公司集约化经营水平,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的必要手段。
作为一家新能源及储能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丰富齐全的产品线覆盖了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锂电池检测服务及充电桩产品销售等业务领域。随着公司产品品类的持续丰富和下业对产品性能需求的逐步提升,对公司生产制造装备的工艺水平、加工质量、自动化程度和精细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始终保持竞争优势,公司顺应自动化、智能化、柔性化生产制造的发展趋势,推进公司智能制造进程,从而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效率和产品质量,进一步强化公司的竞争优势,以支持公司健康加快速度进行发展。
因此,公司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对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发展。同时,模块化、智能化工厂建设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个性化、柔性化生产,满足客户多元化产品需求,实现对生产要素的高度灵活配置。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持续推动新能源及储能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在“双碳”背景下,公司产品的市场潜力将进一步充分挖掘,且国家相关支持政策在促使新能源汽车行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同时,对于锂电池的安全性、实用性等的要求也在日益提升,针对锂电池安全性的前瞻性研发检测需求逐渐攀升,锂电池检测服务行业未来有望迎来快速发展期,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利的宏观环境和基础支持,创造充足的发展机遇。
(2)公司具有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通过多年在锂电池检测、电力电子、储能等领域的深耕与积累,掌握了大量核心技术,公司以电池仿真测试、电池过程测试及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为核心,向下游的电池制造企业及新能源汽车企业提供电池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公司以多年累积的锂电池测试技术、大功率电力电子测控技术为基础开发储能变流器(PCS)系列产品及智能电站控制系统。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以及研发技术改进,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创新经验和成果,形成了优秀的研发团队,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体系,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全面、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强大技术保障。
公司致力于成为锂电池测试技术的行业领导者,充分的发挥多年发展在锂电池检测、大功率电力电子测控方面所积累的技术优势,积极布局储能、充电桩、充电服务平台等领域,覆盖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消费及小动力锂电池、锂电池检测服务及充电桩产品销售等业务领域,开拓了丰富的产品线。公司为把握市场机遇,拟通过募投项目实施提高自动化和智能制造水平,扩大工商业储能PCS、电网侧储能PCS、直流快充桩及直流模块、高压控制盒(S-BOX)的生产制造规模,为增强自身在行业细分领域的竞争优势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同时,所处行业良好的发展机遇有利于公司不断延伸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新能源及储能领域的竞争优势,有助于公司实现“为绿色美好未来赋能”的公司使命。(未完)